行政诉讼流程为:
1、人
民法院在
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
起诉状;
2、法院对符合
起诉条件、在受案范围内的案件予以立案受理,对不
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3、由审判员组成
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4、进行审理。根据原被告双方提交的
证据及材料,法院对具体
行政行为的
合法性进行审查;
5、宣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
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