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
身份证明。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
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
单身证明。
2、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3、房地
产权利证书。
4、有关机关的决定书,
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
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法律、
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6、人
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
判决书、
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
执行通知书。
7、非
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
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
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
拆迁补偿的应提交
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已设定
抵押权的,应提交
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