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审理是指人
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一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
复审判的活动。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
立案侦察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察或者审判的,不受
追诉时效的限制。
被害人在
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
立案而
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试行)》第182条
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1、
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2、
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