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可以向
被执行人送达
执行通知书,
逾期被
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
2、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
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3、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
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
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
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
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
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
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