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不履行到期
债务或者发生
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
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或者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四百三十六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
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
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抵押权人可以与
抵押人协议以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
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撤销该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