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走私应缴税额十万元以上才会获刑,五万元以上构成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应予
立案追诉。
2.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
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进出境,偷逃应缴纳关税额5万元以上的行为。
3.法律依据:
《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
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
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