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结合
犯罪嫌疑人具体情况判断的,但教唆他人
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
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
处罚。因此,
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
主犯,起次要作用的是
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
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下列
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情节严重的。
法律依据:
《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