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享有房屋
居住权的一方
再婚后仍然可以居住。但在现实生活中,再婚的一方虽然拥有居住权,但只能自己在前夫(妻)家居住。
再婚的一方应该和现在的配偶居住在一起。如果再在前夫(妻)家居住,从道义角度,显得非常尴尬。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
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
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
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
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
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