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委会私自处理了集体所有的房屋是否可以撤销是可以提起
民事诉讼的。
2、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
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可是,现实中的确有许多村委会领导为谋私利背着村民擅自将村里土地“卖”给他人使用,用于房地产开发等非农建设,这样的行为并不少见,严重的可构成非法倒卖土地罪。
3、村民们是不可以直接去状告村委会的,因为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村民们首先应该提请乡级人民政府处理此事,如果村民们对乡政府的
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提起
行政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后,村民可以先向政府反映,让政府处理,对此
违法行为作出决定,如果要提起行政诉讼可以先咨询律师或委托法律顾问,以便更好的维护村民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