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登记分两种方式,版权人申请或由其
代理人申请,后者需提供申请人的委托授权书和
身份证明。在办理版权登记时,以下三点需申请人或代理人特别注意:
1、剧本还未完成前,其故事梗概、分集大纲均可申请办理版权登记。
2、在填写《作品创作说明书》时,要着重突出作品创意、创作过程和独创性三方面,作品的题材类型、人物塑造、故事脉络等凸显作品「独创性表达」的内容将成为日后版权
纠纷的重要
证据。
3、不同权利归属方式需要的权利归属证明不同,剧本版权登记通常以编剧与制作方签署的委托创作合同作为权属证明。
委托合同所记载的作品名称、权利人名称必须与申请作品、申请人相一致,如果合同约定的作品名称(如暂定名)已经发生改变,双方需另外提供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