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专利侵权案件
管辖权在被告人住所地的人
民法院,由被告人住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但是如果被告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没有相应管辖权的,应由被告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专利侵权
纠纷案件的第
一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如果因侵犯
专利权行为提
起诉讼,由
侵权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
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
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
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