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物业服务合同,一般不会明确的说可以
赔偿或者不赔偿。这就要看,物业的管理内容和服务要求,肯定有明确的,例如:小区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电动车进出凭卡、每小时巡查一次,等等,要抓细节。如果,物业公司的服务符合要求,则
无责任。相反,如果向你所说的,门卫没人,那肯定是物业失职了,既然没有尽到责任,肯定要承担相因损失。但是这个损失,不会是全部,只能是部分,这就要看过失的大小,举证会很难。
2、另外,无监控、无车棚,不是物业的责任,开发商配套不齐全,责任在开发商,如果
买房的时候明确有条款,小区闭路监控,公共车棚等,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要求开发商完善。
3、如果小区成立业委会的,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增加监控系统等等,但是即使安装了监控系统也是有盲区或者监控不到位的情况,只要物业公司的监控系统是运行完整的、正常的,很难要求赔偿,一般法院不会支持业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