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手拷做为一种刑具,在中国的法律上,对于手铐的使用要求有严格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八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
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
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1)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
(2)执行
逮捕、
拘留、看押、押解、审讯、
拘传、
强制传唤的;
(3)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3、庭审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
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三条:
刑事在押被告人或
上诉人出庭受审时,着正装或便装,不着监管机构的识别服。人民法院在庭审活动中不得对被告人或上诉人使用戒具,但认为其人身危险性大,可能危害法庭安全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