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办理
离婚手续的,协议生效,房产归女方所有,作为
婚前个人财产有下列情形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
婚前的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伤害获得的
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
遗嘱或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房子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虽然没有
过户但是所有权已经属于女方所有,只是没有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但不影响女方取得房子的所有权。
复婚时,该房子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但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等方式在将盖房变成
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