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营业执照。
(二)已交付全部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
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未经
抵押。
(三)持有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地产开发商如果违反城市规划自建
商品房并将其预售,真正受到损失的将会是善意购买人。
(四)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
(六)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取得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七)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