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人
民法院
申请支付令的,申请人不需要提供
担保,申请
符合条件的,法院会裁定向
债务人发出
支付令2、《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申请支付令条件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
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
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
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
证据。
第二百一十五条受理
支付令申请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第二百一十六条支付令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
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
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