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
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在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
月工资后,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需支付
经济补偿金。因此,虽然工厂搬迁但并不能绝对导致你不能继续工作,除非你在工作之初和工厂签订的合同上有条款约定。若你们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工作地点,现在工厂搬迁,可视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在你们未达成协议时,用人单位按照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若你自己主动提出
辞职,那么是不能获得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