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
借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办法把的
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换言之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要回借款的,只不过此时会比较麻烦。
具体要回借款的其方法包括:
1、由对方补写借条或者还款计划;
2、对对方承认你们之间存在借贷
合同关系谈话进行录音;
3、寻找能证明存在借贷合同关系的
证人等。
4、若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汇款银行所在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
民法院
起诉,请求法院向该银行调取该
汇款凭证,并要求对方还款。
关于对方下落不明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五条规定:“
债权人起诉时,
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
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
借贷关系存在的
证据,受理后公告
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
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
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
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