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
拘留分为三种,一种叫做
行政拘留、一种叫做
司法拘留、一种叫做
刑事拘留,不同的拘留其期限也不相同。
1、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
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
行政处罚的一种。
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
2、司法拘留是指在民事、行政诉讼或法院执行过程中,对妨害
诉讼活动(如:作伪证、冲击法庭、妨害
证人作证、隐匿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阻碍法院工作人员
执行公务、逃避执行等,由人
民法院直接作出的拘留决定,属于
强制措施,依据的是《
民事诉讼法》或《
行政诉讼法》,最高期限为十五日。
3、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
刑事案件侦查中,对
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
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
批准逮捕,则依据《
刑事诉讼法》审理,刑事拘留不是
处罚或者制裁。刑事拘留最长期限是3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