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证明借款关系,欠款证明欠款关系。首先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借款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是由双方的借债关系导致的。而
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生意往来产生的欠款,因
劳务纠纷产生的欠款等。
3、当借款方持有人凭
借条向法院
起诉后,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
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而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