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婚姻关系中,通常情况下第三者被定义为破坏别人家庭的人和影响别人夫妻关系的人,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第三者都是故意去破坏别人的婚姻关系的。
2、有的有配偶一方隐瞒婚姻事实真相,使无配偶一方受骗上当而与之
结婚的,或者是有配偶一方隐瞒婚姻关系致使第三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有配偶一方以夫妻名义
同居,第三者在被有配偶一方欺瞒,对有配偶一方的婚姻关系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之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则不构成
重婚罪,反而第三者还可以
起诉至法院,请求与有配偶者的婚姻关系无效,如果第三者是被有配偶者
胁迫结婚或者胁迫以夫妻关系同居的,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
当事人可以自
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向
婚姻登记机关或人
民法院请求
撤销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