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看自己是否属于可以被
裁员的范围。依照《
劳动法》,有四类对象是不得裁员的,包括患
职业病或者
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
医疗期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如果你属于其中一类情况,单位就不应将你列入裁员名单。
2, 公司应提前30日通知被裁员工,如果不提前通知,就要多支付一个月的
工资以替代提前通知期。
3,有被老单位优先录用的权利。如果在被裁员以后的半年内,一直没有找到工作,或者已有工作了,但不满意。这时,你发现老单位(裁减你的单位)又在招人了,可以重新报名应聘,而单位有优先录用你的义务。当然,
劳动合同要重新签订。
4,依法获得
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应按被裁员工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性收入计算。这里的工资性收入,包括
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而非单指基本工资。如果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本市职工
最低工资的,按本市职工
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补偿的期限是根据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而定的,每满一年,就有本人一个
月工资收入的
经济补偿。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企业裁员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