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明知自己患有传染病,拒绝接受隔离,故意传播、
危害公共安全的,可依照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处罚。
2、而明知自己患有或疑似患有传染病,拒接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
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则可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