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虚开
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
退税、抵
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虚开的税款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2、如果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
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罪犯不属
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的话是可能适用
缓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