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款肯定是由税务机关追缴,这是毫无疑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九条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
2、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六十条税收
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填制《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后,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附送以下资料:
(一)《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
(二)《税务
处理决定书》、《税务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复制件;
(三)涉嫌犯罪的
主要证据材料复制件;
(四)补缴应纳税款、缴纳
滞纳金、已受
行政处罚情况明细表及凭据复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