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
1、
债务人确实
无力偿还债务的,可以于
债权人协商延期或者分期偿还。
2、债权人
起诉到法院判决后,债务人有能力
执行法院判决而
拒不执行的,会
被拘留、罚款。情况严重的构成
拒不执行判决罪。当然,债务人确实没有能力偿还的,不会被追究
刑事责任。
3、法律依据:
《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
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4、《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5、第五百八十条 【非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及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
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6、第五百八十一条 【替代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