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没有该房产属于妻子一个人所有的特别约定,那么该房产就还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根据案情可以认定该房屋在更名前系
夫妻共同财产,既然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如果要变更为夫或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依法就必须签订
夫妻财产协议。将
产权证从丈夫名下变更到妻子名下,只是登记的变更,并不因此影响
房屋产权的归属,不能因为登记到妻子名下就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道理与登记在丈夫个人名下并不一定就是丈夫的个人财产一样。所以,只要双方未特别约定该房屋属于妻子一人所有,那么就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需要说明一点,如果更名前房产属于丈夫的个人财产,那么就应当认定更名行为属于赠与,如果未确定赠与妻子一人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否则就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