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
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是指被
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
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
近亲属(“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人
5、除了自行委托之外,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
委托律师,法院会为其
指定辩护律师。人
民法院自受理
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
辩护人。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
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被告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
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6、《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自被
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
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
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
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