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帮助
当事人选择
执行法院并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
申请强制执行,情况紧急时要帮助当事人在
执行立案前
申请财产保全。
2、发现
被执行人的财产已被其它法院查封时,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将案件移送其它法院执行或者申请参与分配。
3、发现执行法院执行不力时,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申请追加、变更被执行人。
【法律依据】
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
民法院自收到
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