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看具体情况定。如果是普通的
经济犯罪由公安局的经济犯罪侦查部门
立案侦查,检察院不管。但如果涉嫌
职务犯罪的,就由检察院反渎职
侵权局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
移送审查起诉的经济犯罪案件,认为需要依照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指定审判
管辖的,应当协商同级人
民法院办理
指定管辖有关事宜。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十三条 上级公安机关指定下级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经济犯罪案件,需要
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侦查该案件的公安机关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需要移送审查起诉的,由侦查该案件的公安机关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
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