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算
挪用公款。公款没有出借的性质写了
借条算是挪用,没有借条直接用属于侵占,根据职位可能属
贪污,性质更加严重。在司法实践中,如果
行为人在挪用本单位资金后,确属
犯罪故意发生转变,不再想退还,而是企图永久非法占为己有,在客观上有能力退还而不退还的,因为属于
刑法中的
转化犯,仍应根据处理转化犯的原则,直接以
职务侵占罪定罪
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
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
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