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不是开始实施
犯罪,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开始实施犯罪是
犯罪未遂、
犯罪中止的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已经着手
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
减轻处罚或者免除
处罚。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
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