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有精神病的人,不构成
共同犯罪关系。
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
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即构成教唆犯。教唆犯和被
教唆犯罪的人形成
共犯关系,因此,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应当是具有
民事行为和
民事责任能力的人。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
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
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