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
证据保全的形式要件如下:
1、权利人应当在
诉讼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申请证据保全的理由和所需要保全的
证据的种类、名称、特征、地点等。
2、人
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
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提供担保的主要方法是由申请人交纳诉讼
保证金,或提供与之相当的担保,以防止申请人滥用权利。
3、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裁定;裁定采取
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4、对证据保全的方法。对
证人证言的保全,法院可以制作证人证言笔录或录音;对
物证或现场的保全,法院可以进行勘验,制作勘验笔录、绘画、拍照、摄像等;对有可能被毁灭的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
5、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
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