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制造发票罪的构成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发票管理
法规,实施了非法制造发票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一般以营利为目的。
2、法律依据:
《
刑法》第二百零九条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
扣税款发票罪;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非法出售发票罪】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
非法出售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