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经公安机关侦查,构成
聚众斗殴罪的,根据《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
犯罪,应负
刑事责任,所以,应该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对
犯罪嫌疑人定罪
量刑。经公安机关调查,不构成聚众斗殴罪的,应当根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进行
处罚。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初次违反
治安管理的,不执行
拘留。
2.《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
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