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
提前解除合同需要支付的
赔偿有,按
劳动者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赔偿一个月的
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赔偿半个月的工资。如果公司有其他
违法行为,给员工造成损失的,按员工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