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和
营业执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等能证明单位依法成立的材料。
2、提供能证明涉嫌人是在单位职工的
身份证明,如聘任书、聘任合同、任命书、工作证、
工资发放材料、职工履历表、
两金(
养老金、
公积金)缴纳材料等。
3、涉嫌人侵占单位财产、挪用单位资金的依据及数额认定的依据。如涉案的发票、单据、银行提款单、转帐单、财务账册中记载相关内容的帐页等材料的原件及
复印件。上述三个方面是在
经侦进行
职务侵占罪刑事报案、
立案时的基础材料,通常经侦部门会对案情予以分析同时指出其中需要继续补充的
证据材料,如达到经侦部门的要求,则可进行
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