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擅
自离职用人单位应当结清
工资,但
劳动者应
赔偿损失。
2、劳动者擅自离职,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用人单位的
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因
辞职或要求
解除合同未准,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受优厚待遇诱惑擅自“跳槽”等均属擅自离职,属于
违法解除合同,按《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
3、工资是用人单位依据
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按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出勤结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