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领导
犯罪集团进行
犯罪活动的或者在
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
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
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
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
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