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
工伤如何界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
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具体认定标准如下所示:
2、《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伤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发生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
暴力等
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
上下班途中,受到
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应当认定工伤的其他的情形。
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救灾害等维护国家利益、
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
因工负伤致残,已取得
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
故意犯罪;
(二)醉酒导
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