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
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有四条:和解、调解、仲裁、
诉讼。
1、和解,即
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达成解决劳动争议的协议,协议的达成和履行完全靠双方的自愿、自觉。
2、调解,即在第三人主持下,通过说服、劝导,使劳动争议在当事人双方的互谅互让中得以解决。调解一般指本单位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
3、仲裁,指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当事人请求解决的劳动争议依法裁决。劳动争议仲裁经一方当事人申请即可启动,不以另一方当事人的同意为条件,是一种强制仲裁。
4、诉讼,指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
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依法向人
民法院
起诉并由人民法院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