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犯罪分子被
判缓刑的,一般在
缓刑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去司法所报到。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
刑罚处罚的
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
刑罚。
2、法律依据:
《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
拘役、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