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可以开除
取保候审职工吗
根据原劳动人事部《辞退规定若干问题解答》(劳人劳[1987]31号)的意见,企业不分大小,都有辞退违纪职工的权力。对一些小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是否需经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由各省政府确定。
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取保候审的原
固定工不
签订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7]23号),关于用人单位对取保候审的原固定工是否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以及可否予以辞退处理的问题,可参照《关于贯彻执行〈
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28条有关规定办理。即:“
劳动者涉嫌
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
收容审查、
拘留或
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
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
劳动合同的履行。”对原固定工在
取保候审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暂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但不能以此为由予以辞退。在审理结束后,可视具体情况,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进行处理。
二、
被辞退职工享有哪些权利
根据国务院《辞退规定》,职工被辞退时,可以向企业索取“
辞退证明书”,并以此向
失业保险部门进行失业登记,按失业保险的有关规定,领取
失业救济金和医疗补助费;对辞退处理不服,有关规定,在规定时效内向有
管辖权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
根据原劳动人事部《辞退规定若干问题解答》的意见,企业应根据《辞退规定》和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或完善厂规厂纪,厂规厂纪经职代会通过后,由厂长按照厂规厂纪行使辞退违纪职工的审批权。
从以上介绍中可以得知,要是职工被司法机关采取了
刑事强制措施的,那此时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与取保候审职工之间的
劳动关系,换言之就是可以开除、辞退该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