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司登记
纠纷的
诉讼主体可以参照如下内容进行确定。
(一)法定
代表人登记变更案件
1.公司拒不按照
股东会决议办理
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股东可以公司为被告提起
民事诉讼,请求判令公司依照股东会的决议办理相关
工商变更程序。
2.若工商部门不作为,则可直接以工商部门为被告提起
行政诉讼,请求人
民法院判令工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也可以公司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公司依照股东会的决议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程序。
(二)股东登记变更案件
1.
当事人依法履行
出资义务或者依法
继受取得股权情形应以对股东姓名记载存异议的当事人为原告,以目标公司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