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诉讼中,被告往往提出
专利权无效的抗辩,对该
抗辩权的行使,被告须明确以下几点:
1、专利侵权诉讼中,原告承担证明专利权真实有效的责任,被告原则上不承担
举证责任;
2、被告为保护自己利益,可以提出各种抗辩,目的在于使原告的证明不能成立;
3、被告如提出专利权无效的抗辩,最好能提供
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专利权无效的决定;
4、被告可以在诉前或
诉讼中向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5、在侵犯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专利权案件中,被告在答辩期间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
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
6、有些情况下,被告在诉讼中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
诉讼程序不中止,此时法院继续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7、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在此之前,人民法院已经对
专利侵权案件作出并已执行的判决或裁定仍然有效。如
专利权人存在恶意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专利权人应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