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说来,
离婚协议书有成立和生效两个阶段。因为
离婚协议因涉及身份关系只能根据《
民法典》
民事法律行为理论进行解释。离婚协议自夫妻双方达成共同意思表示时成立,即双方签字时成立。
但是离婚协议成立并不代表离婚协议生效。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如何分割、子女由谁
抚养等内容的约定都是以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条件,如果双方没有解除婚姻关系,这些约定也根本无从谈起。因此离婚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前提条件是
当事人在
婚姻登记机关
协议离婚。
离婚协议只有是双方在婚姻
登记机关办理了
离婚手续之后才生效。比如说双方是在5月签署了离婚协议,此时虽然双方均签了字,但是这份离婚协议并没有生效,只是成立了。那么双方在6月去民政局办理
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后,双方之前签署的离婚协议才生效了,否则只是成立而没有生效。所以离婚协议书何时生效要看双方何时办理离婚登记。
2、《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自受理发给
离婚证,注销
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夫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