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
劳动争议,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的处理程序。只有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依法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另外,《
劳动法》还规定,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
劳动者也可在企业调解委员会先行申请调解。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但用人单位内部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非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
申诉程序,劳动者可以直接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提起劳动仲裁应注意申诉时限,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即知道或应当知道合法权益受侵害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提起劳动仲裁时,除上述应了解和清楚的情况外,还应注意要到有
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如何填写仲裁
申诉书等具体事宜,可到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