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债务人死亡债务谁承担的

1.4k浏览 帮助14人
专业服务 律师认证 退款保障
在线咨询,律师1对1沟通
最新修订 | 2024-02-20
对欠债人死债务的偿还,应当根据债务人生前所负债务的性质来区分。
(一)所负之债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所以虽然债务人死亡债权人是可以向另一方主张债权的。这里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的:
1、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区别。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一般来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个人所有,债权人也知道该约定,该债务才能作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在法律上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赌博所负的债务属于一方个人债务,不能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需要指出的是,赌博在我国是明令禁止的,赌债也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以保护”。
(二)遗产已经被分割但还未清偿债务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遗产的分割主要有法定继承遗嘱、遗赠,根据这三种遗产的处理方式,对债务的清偿有以下两种:
1、同时有法定继承、遗嘱、遗赠。应当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2、只有遗嘱和遗赠。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债务人死亡债务谁承担的
投诉/举报
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平台对所呈现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功能性不作任何保证。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720字,预估阅读时间3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答? 125698人选择咨询律师
368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债务人死亡债务谁承担的
一键咨询
  • 166****54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5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4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5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7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6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4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8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3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5****25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2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6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3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5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8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8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8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6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5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2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2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8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0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5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7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2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5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8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0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2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4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3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4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0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1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0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0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7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0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6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0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5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6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8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2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7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8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5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3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0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盐城152****893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52****883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35****4107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工地中暑死亡谁来担责
[律师回复] 对于工地中暑死亡谁来担责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在承揽关系中,即建筑工程由承建方全程负责到底,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工程由包工头包干在该情况下,出现建筑工人伤亡事故,承建方即包工头负全部责任,承担赔偿责任;在建设施工合同关系中,工程所有人分阶段付给工程承建方工程款,若出现建筑工人伤亡事故,则工程所有人及承建方均对事故负有责任,在赔偿时双方均负连带责任若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的工人为帮工性质,即与工程所有人因亲戚性、朋友性等而提供无偿帮助,且工程所有人没明显推辞,则工程所有人应适当进行赔偿彭军强调,若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的工人本身存在过错,则应承担责任,并可适当减轻对方赔偿相关知识:高温补贴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高温补贴具体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长,各省的标准不一全国其他省市的高温费大致分月补、日补两种发放标准按月发放的地区中,如发放高温津贴排名靠前的浙江、山西、江西等省份,津贴金额最高的为山西和江西,为240元每月,浙江省为225元;最低的为山东省,为120元每人每月按天发放的地区中,标准最高的为天津,24元每天,最低的为贵州,8元每人每天,与天津相差2倍
434浏览
债务人死亡后该诉讼谁
[律师回复] 对于债务人死亡后该诉讼谁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债务人死亡后该谁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了必须符合以下四个要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债务人死亡案件有其特殊性,应重点审查被告的主体资格是否适格,适格的是否都参加了诉讼。因为有明确的被告是四个必备的实质要件之 一,原告,必须指明具体的被告,明确指出告谁,谁侵害了其合法权益或者与其发生争议。债务人死亡案件牵涉到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参与人和他们相互之间以及他们与原告、集体组织、其他公民之间发生的析产、遗产管理、清偿债务、继承、遗赠等权利义务关系。具体诉讼中适格的被告是谁,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原告时,在诉状中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处理。我国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民事权利能力是成为民事主体的前提条件。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时,原告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人民应依法通知原告变更适格的主体,原告拒绝变更的,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 原告时将数个继承人中一部分列为被告的处理。人民应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的规定,通知享有继承权的其他继承人作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在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的一切财产权利至遗产分割前这段时间内均归继承人共同共有。我国继承法对此虽无明文规定,但从我国国情出发,我国财产继承存在着分割前的共同共有阶段,共同共有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各共同共有人应参加诉讼。审查主体时,只有遗产未分割,应通知各继承人停止分割。我国继承法没有详细规定债务清偿的时间问题,但是根据继承法的原则精神,应在被继承人死亡之时起到遗产分割前先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进行全部清偿,如有剩余,对剩余的遗产在继承人中间进行分割。这样可避免遗产分割后,在债权人有数人时,哪个债权人的债权由哪个继承人负责清偿的难题,也可以避免因继承人生活困难,其继承得来的遗产处理掉,难以估价,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 原告时,遗产分割结束,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原则按其继承份额由各继承人按比例清偿,应通知所有参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处理。按一般的民法原理讲,它的生效时间应溯及到继承开始时,放弃继承的内容既包括放弃遗产的继承,又包括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从继承开始时到遗产分割结束与放弃继承者无关,也就谈不上负担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不应追加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参加诉讼。
429浏览
债务人死亡列谁为被告
[律师回复] 对于债务人死亡列谁为被告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债务人死亡列谁为被告 债务人死亡后,被告有好多种情况,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原告时,已经死亡的债务人不能列为被告。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时,原告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人民应依法通知原告变更适格的主体,原告拒绝变更的,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 2、原告时,如果遗产分割结束,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原则按其继承份额按比例清偿,所有参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3、原告时,遗产未分割的,数个继承人均应列为被告参加诉讼(放弃继承的除外)。被继承人死亡之时起到遗产分割前先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进行全部清偿,如有剩余,继承人才能进行继承。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负担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所以不能成为被告。 4、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与其共同共有财产析产前,对共同共有财产中被继承人的遗产实施保管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5、债务人死亡后,虽有继承人、受遗赠人,但他们都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或者没有继承人、受遗赠人。存有遗产的遗产保管人为被告。 6、在诉讼期间,债务人死亡的,原告应当申请变更被告,如果原告不申请变更,应主动行使释明权,避免当事人的诉累,如果原告不变更,则应驳回,让原告另行。 法律规定 《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与清偿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62条 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354浏览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安心问
服务承诺
专业服务
18W+认证律师,年普法人次15亿+,律图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师认证
该律师已经过平台身份认证及执业资格等严格审核,确保律师真实且专业,可放心委托!
退款保障
律图全程保障您的消费权益,律师未服务将自动退款至支付账户。
用户真实评价
  • 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很慌乱,还好有你们给予帮助和指点!
    138****5376
  • 对待我咨询的问题,给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对应的法律政策!有耐心的跟我解释所有的法律问题
    181****5633
  • 律师人很好,回答仔细,给了比较好的建议,以后有需要还会来律图咨询的!
    132****4790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