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银行在两年
诉讼时效到期前向你做出的
催收行为。因为如果银行就此事向法院提起了
诉讼,那么他们需要向法院提交在此期间向你催收过的证明。从你提供的照片及后面的落款上来看,这只是银行提前印好的格式函件,并非公安机关的
传票。如果你之前有过还款行为或者你现在
拖欠的只是其中一部分的话,就不会构成
刑事犯罪的,这只不过是银行拿公安来吓唬你的手段而已。假如你不想还清或实在
无力偿还的话,就做好到法院应诉或最终如何应付
法院强制执行的准备吧。另外,我想提醒你的是,只要你的户口本上所有名下既无存款,又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的话,法院也拿你没办法的。大不了一年
拘留你两次。不知道我的回答是否帮到了你?如满意,请采纳!